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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大力推进科技体制的改革创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出台系列科创改革文件,提出明确改革部署。

  在2019中关村论坛重大成果发布会上,北京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创30条”)正式对外公布。

  “科创30条”以增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主要任务,分五个部分,即加强科技创新统筹、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深化科研管理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共涵盖30条改革措施

  (一)加强科技创新统筹

  聚焦资源融合,分别从国家和市级层面提出创新凝聚合力。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设立科学创新基地,深入对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大力推动在国家急需领域取得研究成果。全力保障并提高国家实验室的科学投入经费,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开展,着力打造竞争新优势。

  (二)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破除制度壁垒,在培养、管理、引进人才等方面推出四个优化。鼓励高校在人工智能等领域设置新兴学科;鼓励代表作制度,实验室成果转化也可作为职称评审的标准。

  (三)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深入抓好“10+3”高精尖产业政策落实,合理控制产业用地成本;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保障;建立改革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制。

  (四)深化科研管理改革

  聚焦科研机构自主管理,加大赋权激励,减少微观干预。通过财政科研项目经费调剂权下放、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了政府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内部事务的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

  (五)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聚焦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完善服务举措,激发主体活力。完善科技型国有企业创新激励机制,支持中央企业在京设立既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深化京港澳、海外机构的科技合作,建立青年科学家联合实验室和研发中心。